2017国家扶持的创业项目大全

时间:2021-04-09 11:36:0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国家扶持的创业项目大全

  2017年国家创业扶持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国家对于创业扶持是有哪些政策法规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国家扶持的创业项目大全,欢迎大家查阅!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发和开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提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资源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适应大学生创业的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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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近日针对今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形势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发布调研报告。报告指出,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新旧增长动力加速转换,就业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同时,在多重压力交织叠加下,就业领域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发改委表示,今年以来,中国就业领域主要出现了4大新情况、新变化:

  一是共享经济茁壮成长,催生了大量新就业形态;

  二是消费升级催生新动力,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返乡创业快速推进,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四是政策措施力度不断加大,重点人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在看到积极因素增多的同时,就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报告指出,当前,中国新增就业压力与转岗安置困难并存,今年需要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保持在1500万人左右,一些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职工转岗安置较为困难。

  部分传统产业和资源型地区用工需求低迷,重化工业、建筑业等一些传统产业就业岗位减少,东北地区、山西等部分资源型省区经济继续低速增长,市场用工需求有所下降。

  此外,返乡创业基础设施不完善与要素瓶颈制约问题亟待解决,返乡创业存在资金不足、土地紧张等要素制约。

  发改委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要聚焦关键环节、脆弱环节、基础环节,把握好四个重要抓手,全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第一,从新旧动力看,要加大对新经济、新就业的政策支持。

  要加快调整政策取向,通过完善风险控制、信用体系、质量安全、税收、社保等方面政策法规,促进社会资源通过共享实现高效充分利用,推动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加快发展,创造更多新增就业机会。

  第二,从产业看,既要着力创造新增用工需求,更要有效稳定存量用工基数。

  一方面,要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变革方向,加快培育新兴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另一方面,对民生需求刚性、劳动密集型的轻工等制造业企业,在加快出台降成本普惠性政策的同时,要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着力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第三,从区域看,既要发挥中心城市吸纳就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更要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支持返乡创业、加快培育经济困难地区接续产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扩大中心城市吸纳就业龙头作用,创造更多区域性经济和就业中心;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支持返乡创业,积极培育接续产业,缓解困难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压力。

  第四,从人群看,要建立五类重点人群与三张网相结合的分类施策机制。

  主要是针对大学生中的往届名义就业群体和新毕业群体、农民工中失业返乡人员、困难行业有一定人力资本提升潜力的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地区有流动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确有困难人员等五类重点群体,发挥就业信息网、职业培训网、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协同效应,统筹应对。

  商务部:大力推进电商融入农村生活服务

  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促进农村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服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称, 农村生活服务业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扩大农村消费、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农村生活服务业总体上发展水平较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环境差、发展不平衡、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较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健全农村生活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创新农村生活服务模式,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入农村,特别是进入农村生活服务领域,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生活服务企业深入合作,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服务资源,实现在线交易和线下服务的无缝对接。

  加快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主体,改善市场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构建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农村生活服务网络。

  增加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综合服务功能,引导农村地区餐饮企业、流通企业等生活服务主体与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合作,探索“线上推广、交易+线下体验、服务”的新模式。

  加快构建农村生活服务信息共享体系,加大农村生活服务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的力度,建设或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提升信息化管理、电子化交易等服务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发展绿色生活服务,筑牢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农村生活服务业绿色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科学开发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服务。

  引导支持农家乐多元化经营,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方式发展农家乐,开发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乡村旅游服务,逐步向休闲娱乐、保健养生等领域拓展,形成餐饮住宿与文化、养生等服务相融合的消费形态。

  鼓励客栈民宿提供特色服务,配合具有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建设,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着力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自驾露营等住宿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开发符合当地民俗习惯的多样化、专业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