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工资交税计算方式

时间:2021-03-31 17:39:3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北京工资交税计算方式

  2017北京工资怎么交税?具体应该怎么计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北京工资交税计算方式,欢迎大家阅读!

  1、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

  月收入超过3500元起征,低于起征点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中需纳税的金额

  每月工资收入,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

  3、工资的扣税比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4、计税公式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每月的工资为8500元,假设其保险和公积金个人部分合计缴纳2000元,那么小王应纳税的工资收入,即应纳税所得额为8500-2000-3500=3000元,根据税率表可以计算出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10%-105=195元。

  拓展阅读——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北京将集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这 7 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涨幅均在 10% 左右。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160 元增至 1720 元;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 650 元调整为 710 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 560 元调整为 670 元。各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 300 余万人。

  低保

  城市低保标准上调 60 元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发布社会救助标准上调方案,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 650 元调整为 710 元,上调 60 元,调整幅度为 9.2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 560 元调整为 670 元,上调 110 元,调整幅度为 19.6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 850 元调整为 930 元,上调 80 元,调整幅度为 9.41%。

  截至 2014 年 12 月,全市城乡低保共有 8.57 万户、14.31 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8.76 万人,农村低保对象 5.55 万人。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执行时间:2015 年 1 月起

  企退人员养老金

  上调 10% 增至 3355 元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 2014 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10%,月人均增加 305 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 3355 元。

  执行时间:2015 年 1 月起补发,3 月底前发放到位

  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增 40 元

  基础养老金由每月 430 元增加到 470 元,增加 40 元;福利养老金由每月 350 元增加到 385 元,增加 35 元,调整幅度分别为 9.3% 和 10%。

  预计 2015 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 39 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 48 万人。

  执行时间: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3 月底前发放到位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提至 1720 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中央 "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 " 的精神而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 1560 元调整为 1720 元,增加 160 元,增幅为 10.3%。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 16.9 元提高到每小时 18.7 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 40.8 元提高到每小时 45 元。

  执行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起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 332 元

  北京市自 2001 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5 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 3370 元调整为 3702 元,人均增加 332 元,增幅 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 1757 元调整为 1917 元,人均增加 160 元,增幅 9.1%。

  失业保险金

  平均每档上调 110 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 110 元,增长 10.3%。

  具体为: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满 5 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122 元;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149 元;累计缴费时间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176 元;累计缴费时间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203 元;累计缴费时间满 20 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23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