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辞职有年终奖吗

时间:2021-03-27 19:47:3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年底辞职有年终奖吗

  又到了一年一度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了,那么有些人也会会问,年底辞职有年终奖吗?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年底辞职有年终奖吗

  案例

  开发区某公司的员工彭先生,从事销售工作3年多了,销售业绩一直超额完成任务,但3年多来都没有提升的机会。11月底,彭先生看到另一家同类企业招聘员工,职位是销售部门经理,彭先生萌生出跳槽的想法。近日,彭先生递交了辞职信,并承诺把今年的工作做完。但人事部门却告诉他,如果现在辞职,他今年的年终奖就没有。彭先生想不明白,即然今年的工作做完了,为什么不给他发今年的年终奖?

  年终奖虽然被看作是员工奖金的一部分,但大家要明确,年终奖是各个公司企业根据自身盈利情况年底向员工发放的奖金。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用的规章制度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或不发放员工的年终奖金。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相抵触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有抵触时,故必须按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金作为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可以发放年终奖。

  对于年终奖在离职扣不予发放的企业来讲,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做满一年后离开公司,这时年终奖的考核依据已经确定,只是在实际计核和发放时员工已离开公司;二是劳动者在公司没有做满一年,其年终奖的请求主要是按照一年业绩的月份比例来比照。

  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员工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那么,根据同工同酬原则,离职员工也有权获得年终奖金,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已离职而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可见,对于年终奖的发放,企业并不能随意而为。

  另外,年终奖也不得以实物折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拓展阅读——年终奖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小王2016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1、工资部分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2、年终奖(24000)部分个人所得税计算:

  步骤1、找税率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步骤2、算税额

  小王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小王2016年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二:小李2016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1、 工资部分个人所得税:

  小李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年终奖(24000)部分个人所得税计算:

  步骤1、找税率

  小李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小李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步骤2、算税额

  小李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小李2016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

  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 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举例:某企业雇员小王,2015年度每月工资收入3300元,2015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公司为小王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1000元,其余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向小王支付奖金时扣缴。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20000+1000 – (3500-3300)=20800元

  第二步:查找税率及速算扣扣除数

  20800÷12=1733,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800×10%-105=1975(元)

  小王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1975-1000=975(元)

  因此,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小王个人所得税1975元,其中,公司负担1000元,小王负担975元。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3、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举例:某企业雇员小王,2015年度每月工资收入3300元,2015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公司为小王负担全年50%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其余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向小王支付奖金时扣缴。

  第一步: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000÷12=1666.67,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105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20000 - 200 - 105×50%)÷(1 - 10%×50%)=20786.84(元)

  第三步:确定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786.84÷12=1732.24,对应的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105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20786.84×10%- 105=1973.68(元)

  小王实际缴纳税额=1973.68×50%=986.84(元)

  因此,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小王个人所得税1973.68元,其中,公司为小王负担986.84元,小王负担986.84元

  (三)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