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改政策2017年
国务院于近期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盐改政策2017年的最新内容,欢迎阅读!
改革方案指出:
1、坚持食盐专营制度。
2、放开食盐价格、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
3、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4、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方案》指出,盐业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方案》强调,要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要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完善食盐储备制度;要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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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盐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保持我省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确保我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者将依法给予重罚
通告明确,我省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者将依法给予重罚。
通告严禁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生产、批发,同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利用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资产、设备从事食盐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将工业盐、井矿盐卤水、工业废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海水养殖用盐、农业用盐等盐产品充当食用盐进行销售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通告明确:
▶市场经营主体超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食盐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范围的,应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不得向其他经营户、零售商店、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等批发销售食盐。
▶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必须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
盐改历程
1996年5月
国务院颁布了《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产销实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2001年至2008年
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推进,食盐体制改革也开始推行。不同部委提出过5次盐改方案,却未能形成最后的草案。
2009年3月
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加快盐业体制改革。
2009年底
提出了第六个食盐专营改革方案。
2011年3月
日本核辐射引发食盐抢购潮,多地现盐荒。该事件直接导致盐改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