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

时间:2021-03-24 14:14:1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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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

  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