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解析

时间:2021-03-16 15:43:1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解析

  失业,从文意来上分析,指达到适龄工作年龄的人想参加工作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工作岗位导致的待业状态。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台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必须投保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从劳动者每月的工资中予以扣除缴纳。

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解析

  一、满足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如果不满1年的,则不具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此时,需要提醒朋友在择业时,需要对自己所应聘求职的单位情况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己的原因申请辞职的,如果已经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则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一份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凭借这份证明向有关单位申请失业登记。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国家虽然保护失业者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但是不鼓励维持这样的一个状态。失业者经登记之后,有关部门会定期为劳动者安排单位招聘,要求劳动者参加,鼓励劳动者积极找工作。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以申请。

  二、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多长时间?

  1.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以领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对于以上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所谓的累计缴费时间,应当自劳动者参加工作并交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累计缴费时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及待遇

  1.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该条规定,具体看各地的政策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非最低工资标准。在四大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中,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最高,为880元/月,苏州次之,为810元/月,北京为800元/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哪些情况发生时,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五、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开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自开具证明之日起的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保局;

  2.失业人员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明;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