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6年各地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

时间:2021-03-11 18:46:1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盘点2016年各地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

  2016不少省份对养老金进行了调整,那会在什么时候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上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是当前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上海已率先提高养老金并进行了发放,北京、天津、浙江等地则透露了发放的时间表,预计9月底发放到位。

  目前仅上海养老金发放到位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4月份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根据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如今,时间进入七月中旬,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目前除了上海发布了养老金调整具体方案并进行了发放外,其他省份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

  浙江养老金预计9月底发放到位。截图来自浙江省人社厅网站。

  多地透露养老金发放时间表

  虽然多数省份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不过,北京、天津、浙江等一些地区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透露了养老金发放的时间表。

  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12日在12345热线接听市民来电时表示,今年北京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补发,将于9月底发放到位。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在当地媒体上回复网友提问时透露,目前养老金增资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9月底发放。

  浙江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也表示,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浙江省调待方案已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安徽省人社厅在其官网回复网友咨询时透露,由于今年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比较复杂,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按时拟定安徽省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适时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社厅对网友提问的回复。截图来自安徽省人社厅。

  并非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都涨6.5%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5%左右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李忠指出,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所以这次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就需要充分地考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所以具体的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记者注意到,上海的调整方案显示,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先每人每月增加8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然后增加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2.5%。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先每人每月增加80元,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此外,上述退休人员中,2015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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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太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面向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具体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1.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2.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每人每月增加147元进行调整。

  倾斜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太原市养老金领取额度计算方法

  1、《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并政发〔1998〕104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发1%。在计算基础养老金中的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均按1.0确定。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见附件)。

  2、《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过渡系数调整为1.3%,调节金从2006年1月起在原来120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减24元,直至取消。

  在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1992年至2004年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用各对应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做分母重新计算,上不封顶。其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为使上述计发办法(简称“新办法”)与老办法(指《办法》中的新办法)平稳衔接,设置五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高于按老办法计发的,高出的部分按下列比例计发:2006年退休的,发给20%;2007年退休,发给40%;2008年退休的,发给60%;2009年退休的,发给75%;2010年退休的,发给90%;2011年以后退休的,高出部分不再封顶。

  五年过渡期内,老办法计发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均按200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本意见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均按1.0确定),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退休后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实行个人缴费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折算工龄只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不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对因病或企业破产等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实行每提前一年扣减2%的办法。

  5、本意见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