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注意了!社保“五险”中“三险”费率将下调!

时间:2021-03-11 15:00:3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重庆人注意了!社保“五险”中“三险”费率将下调!

  贯彻实施国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合并统一。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人注意了!社保“五险”中“三险”费率将下调!

  昨(12)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显示,重庆将下调多项社会保险费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3%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三险费率将调整: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为2%

  “十三五”期间,重庆将继续执行国家关于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险费率的政策,即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降为6.6%;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

  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参加重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7.5%;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

  逐步提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

  “十三五”期间重庆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工作平稳推进。在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方面,研究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患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扩大择期手术术前检查费用医保支付试点范围。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3%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方面,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3类改为8类,分别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合理制定费率浮动办法。

  另外,重庆还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我市以老年人为主的40余万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水平。

  医保单病种付费病种扩大到100个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项目。重庆将强化对4000多家协议医疗机构、9000 多家协议药店和1万多个村卫生室医疗保险付费的'管理,系统推进按总额预算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单病种付费病种数扩大到100个,探索研究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医疗资源配置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总额的倾斜力度,促进供方主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费用。全面推行运用医疗服务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项目。贯彻实施国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合并统一。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项目。根据国家开展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提高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水平。

  工伤康复示范平台项目。依托西南医院,建设立足重庆、辐射西南的全国第一批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使其发展成为集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服务指导、科研及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中心。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高水平建设全国一流的部市共建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区县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创建活动,分级立体化打造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示范城市”,承接国家级和部级社会保险标准制定、试点、实施、推行、培训等重要工作,创立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和优势的社会保险服务品牌,实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

  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建设1个市级、3个区县级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形成集职工养老领待人员、居民养老领待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一体,提供饮食起居、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并具有相对完整的医疗配套服务设施的医养结合示范性养老机构体系。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级示范社区项目。选择45个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较好、工作规范、宣传到位、创建意愿较强的社区,通过 5 年时间重点打造,建设满足退休人员文体活动需求的室内外活动场所,逐步建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级示范社区。

  相关阅读

  本月起新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社保登记工作

  本月起,自治区以落实“三个确保”为目标,正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五证合一”是指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10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9月底前,“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已在自治区本级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展,10月1日起,正式在自治区范围内全面实施。

  实施过程中,将确保“增量”与“存量”工作同步启动。

  在“增量”方面,保证全部10月1日起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读取并采用工商部门传送的相关企业登记信息,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

  在“存量”方面,对10月1日前成立的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陆续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取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并做好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应及相关信息维护工作。

  确保部门间信息交互的“有来有往”。既实现人社部门从信息共享平台获取信息并有效应用,又做到及时依法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制定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所要求的数据标准,自治区人社厅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已向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了全区首批1161家参保企业的规定数据项信息。

  确保自治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一个不少。落实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改革,就是要做到从10月1日这个时间点开始,包括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的全部社保经办机构,都能正常办理新成立企业的“五证合一”业务,也能办理原有企业的“五证合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