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这样真的可以吗?

时间:2021-03-11 10:12:2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单位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这样真的可以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单位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这样真的可以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和单位约定,不缴纳社保,而将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给劳动者。表面上看,劳动者除了不用从工资扣除个人应缴部分,还能额外“增收”,而单位也免去了给员工参保缴费的“麻烦”。但这样对劳动者真的有利吗?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能够免除吗?

  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介绍,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以自己的意志对该规定进行更改和变通,即使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仍逃脱不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尽义务。

  把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给劳动者,对于劳动者来说,看似拿到手的钱增加了,但因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方面权益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比如,一旦生病入院,劳动者没有参加医保,就只能自行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了。因此,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因小失大。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因为在法律的.前提下,这样的私下约定和变通都是无效的,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就算单位已将应缴社保费发给劳动者本人,一旦双方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其仲裁请求将得到支持。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诉求通常也会得到支持。

  此外,单位还必须承担未依法参保缴费的相关责任。《社会保险法》中就明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所以,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而职工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相关阅读

  未办理社保 出了工伤该由谁“埋单”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若职工发生工伤,则由社保机构承担工伤赔偿。但若是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保,该由谁来承担工伤赔偿?9月27日,旌德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2014年12月,方某与安徽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方某的劳动期限为三年。后该公司未依法为方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2015年7月20日,方某在工作时,因机械故障,造成双手受伤,诊断为双手拇指末节指腹完全离断、左手拇指末节指骨骨折。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方某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方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

  2016年5月10日,旌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方某与安徽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仲裁申请。6月22日,劳动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准予方某与安徽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支付方某伙食补助费720元、护理费2904元、交通住宿费8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4359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07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57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949元,共计95379元。后方某不服,于7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57774.9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方某与安徽某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方某伤残已认定为工伤,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安徽某公司未为方某办理工伤保险,方某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该公司承担。综合法院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准予方某与安徽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安徽某公司赔偿方某住院伙食补助费2400元、护理费2736元、交通食宿费12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5325.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90.1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433.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389.20元,合计113074.45元。

  法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而且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不仅可以保障工伤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也是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