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时间:2021-03-08 12:00:4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阜阳市2016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是怎么样的?是怎么样调整的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6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公积金存贷比例“提标”之后,阜阳市公积金贷款又传利好消息,省内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省内市外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按照省有关部署,阜阳市公积金贷款又传利好消息,省内市外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职工在阜阳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者,凭异地购房的网上备案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可到阜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通知》还要求,相关贷款的办理必须有在本区域内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作质押。

  此外,在市外省内缴存到阜阳购房的,除了需要满足正常的缴存时限外,凭阜阳域内购房的网上备案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也可到阜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申请公贷。

  “申请公贷时,除提供本区域内缴存职工贷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目前无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

  阜阳区域内购房,公积金可互贷

  不仅如此,《通知》还详细交代了阜阳区域内互贷政策。

  据了解,该政策在阜阳市已实施6年。其中,在阜城缴存到其他县市购房的、在各县市缴存到阜城购房的、在所在县市缴存到其他县市购房的均适用辖区内异地互贷,可到缴存所在地或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贷。

  这意味着,只要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符合相关政策,阜阳辖区内任何地方都能异地互贷。举例来说,在临泉缴存公积金,可以到阜城和太和、颍上、阜南、界首等县市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激活资金,刺激关联城市楼市

  对此,阜阳师范学院经商学院副教授余许友认为,省内异地互贷成为现实后,公积金贷款不仅方便了市民,而且还能激活资金,刺激关联城市楼市。

  “政策落实贯彻后,从各县市到阜城来购房,或者从阜阳到省城购房的职工肯定会有所增加。”余许友表示,这或许会迎来一个购房小高峰。同时,颍州晚报记者通过随机采访也了解到,多数市民认为,今后购房可供选择的余地大大增加。

  公积金上年度结息达1.3亿元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阜阳市住房公积金2013-2014年度结息工作已完成,结息金额达1.3亿元。

  住房公积金按照公积金缴存年度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0.35%)计算,上一年度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2.6%)计算。

  本次结息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阜阳市21.98万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了利息结算,结息金额达1.3亿元。与上一年度结息总金额9481万元相比,增长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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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因工作变动、考研等,调出阜阳行政区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以上未能再就业的;

  6、因重大疾病纳入医保大病统筹或未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并且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提取同住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单;

  4、在职职工死亡的应按司法程序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5、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单位集中统一提取的,须出具单位证明、单位账户、经办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职工个人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具办人员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本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2、个人持提《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单位或个人帐号及其他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审核;

  3、中心审核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4、职工到财务科将支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购房单位帐户或职工个人帐户。

  提取额度

  1、职工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房租或重大疾病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出以上实际发生额。

  2、职工离退休、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或在职死亡等,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在结息后作销户处理。

  3、职工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贷一年后,可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4、凡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销户提取的不适用于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