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失业金每档上调90元

时间:2021-03-07 17:23:2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从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失业金每档上调90元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深北京失业金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失业金每档上调9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累计缴费20年以上的每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21元。此项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6】146号)的政策解读

  1、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及调整。

  2、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具体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3、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上调多少?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958元调整到1048元。

  4、什么时候执行?

  2016年9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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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7元/小时提高到21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5元/小时提高到49.9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