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细则

时间:2021-03-03 09:43:1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辽宁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细则

  2016年辽宁退休职工涨养老金了吗? 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辽宁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细则

  辽宁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

  辽宁省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为去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于全国总体水平,9月底前发放到位

  8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辽宁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于全国6.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调整,我省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其他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8元。

  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1、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咋理解?

  并不完全是到手的工资数

  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调整中都提到了“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这个概念,并以此为基数按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那么,“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该怎么理解?

  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都从统筹基金中支出,有一些特殊人群补贴项目的资金来自统筹基金之外,与统筹部分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本次增加0.5%的部分,不包括这类特殊津贴。绝大多数人是没有特殊津贴的,所以在计算这一项时,可以以2015年12月份领到手的养老金为基数乘以0.5%计算,如果当月养老金中含有以往补发的部分需要扣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与企业不同,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并且各单位的资金渠道也不同。以事业单位来说,就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几种类型,因此工资的来源有的是统筹内有的是统筹外。在本次工资调整中,涨幅乘以3.4%的部分为统筹内的月基本养老金,并不包括统筹外的部分。在计算这一项的时候不能单单以发到手的全部工资为基数乘以3.4%。

  2、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沈阳市的视同缴费年限卡在1992年10月以前。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2年10月前的连续工龄,无特殊情况都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时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买断是否会影响养老金调整?

  可再就业参保不影响调整

  买断多是企业对该企业工作人员的一种经济补偿。买断后,该人员可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也可进入其他企业继续参保,并不影响办理退休和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

  4、灵活就业人员工资如何调整?

  依照企业标准进行调整

  企业养老金调整政策覆盖的人群指的'是参照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退休的人员,也就是除从企业退休的人员外,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还涵盖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群。

  如某人参加了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在2014年5月办理了退休,那么他就在本次调整范围内,与从企业退休的人员执行同一调整政策。并且,只要是养老保险缴费了,无论是以企业职工身份还是个体从业人员身份,均计算为缴费年限,可享受相应待遇。

  5、“五七家属工”是指哪类人群?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部分职工家属

  在企业调整养老金的人员中涵盖“五七家属工”,那么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这一范围内?

  “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军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职工家属,他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对于这部分人群,沈阳市曾在2012年至2014年进行过认定。

  6、为何今年退休不在调整范围内?

  今年年中已调过一次养老金

  调整方案中明确,本次调整范围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起办理退休的人员并不在本次上调养老金的范围内。

  昨日在热线咨询中,就有企业退休的市民提出,自己2016年3月份办理的退休,为什么不在调资范围内?以沈阳市为例,其实近几年的上半年当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都会有一个重算的机会。因为确定退休当年养老金待遇的基数之一为退休当年的上一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该基数多是在次年的6月末、7月初公布。沈阳市201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就是在2016年7月份公布的。随后在2016年8月份,沈阳市养老局就调整了2016年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在这次调整后再退休的人员,由于已经执行了新的基数,因此不再调整。这也就是为什么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并不在养老金上调范围内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