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时间:2021-03-02 16:20:1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么?按照什么标准来来缴纳?下面小编整理如下文:

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关于调整西安市2016年度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2016年度年审工作相关文件通知,请各客户参考文件标准,准确反馈员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以便我公司正常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工作。具体如下:

  一、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4741.33元。

  2016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45元;

  2016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00%)为14224元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基数必须取整,遇小数进位到元的整数位)。

  养老保险从2016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

  备注:2016年01月至2016年08月期间已离职员工,如原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低于2845的,均需调整到2845,并补缴2016年01至2016年08月养老保险调基数差额。

  二、2016年度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3元,月平均工资为5266元。

  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160 元;

  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300%)为15798元。

  四险均从2016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

  备注:四险截止2016年08月正常参保人员均需补缴2016年01至2016年08月调基数差额,2016年7月31日前已离职人员暂不补缴调基数差额,基数原则上不能降低,如有降低人员差额不冲抵。

  三、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66元的三倍,即15798元/月。

  最低缴存基数为1480元,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此缴存标准。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

  住房公积金从2016年07月0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标准。

  请各客户公司认真做好此次调基工作,务必于2016年08月16日前将员工2016年度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反馈至我公司。基数反馈表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章,以邮件(扫描件)或传真方式反馈于我公司(我司传真:029-87371981-608),(反馈表见附件一)。

  若逾期未申报,为不影响调基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将视作2016年执行原养老保险、医疗四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如原基数低于新基数托底基数的, 将自动调整到新的托底基数, 并收取差额部分。本次申报须以具体取整数字注明, 切忌使用“基数不变”、“基数托底”、“基数封顶”等模糊词汇。

  感谢各客户公司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更专业、细致的服务!

  陕西金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