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时间:2021-03-01 15:28:4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深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是五险一金中的其中一种福利,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津贴算法,快来看看吧。

  生育津贴的算法

  (以北京为例,各地政策可能略有不同)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30X98(产假98天)。

  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128(晚育产假再多30天);

  如果你是难产(剖腹产),那么就再加15天;

  如果你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再加15天;

  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

  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照单位基数计算。

  从今年1月1日起将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圳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

  一、生育保险新政计算方法:

  新政策一大亮点是规定本省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未就业配偶可享待遇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生育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规定》要求,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市外发生费用的可在分娩或计生手术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累计参保时间不满1年的职工,则要个人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其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深圳在新政落地的第二项内容是确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经过测算,深圳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深圳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例子:

  比如某企业有1000名职工,工资总额为一千万元,每月缴纳生育医保费10万元。职工甲每月工资6000元,职工乙每月工资为1.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职工甲可以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职工乙可以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四、深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及时间:

  新生儿出生二个月后办理产假津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孕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以上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