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6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1-02-23 11:53:0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上半年6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上半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凸显,改革转型任务艰巨繁重。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表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

  近日,人社部召开2016年二季度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了人社部二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关于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继续推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稳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定印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和薪酬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制度,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

  李忠指出,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天津、湖北、云南等地将专业性调解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启动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也将会进一步加强。截至6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4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3.6万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75.4亿元。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十三五”时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综合计划。出台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01“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确保平稳有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开展2016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意见。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地方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02“ 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03“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出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制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监察执法日常巡视检查覆盖范围,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

  04“ 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推动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公共服务。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

  以上监管力度以及监管手段的增加与完善,从目前阶段来说可以更好的减少劳动人民的人事消耗,长远角度来说该项举措如何更有效的帮助百姓对抗日趋严重的物价飞涨问题仍需时间论证。

  上半年六地最低工资平均增幅腰斩 专家:是合理的新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1%,这一幅度与五年前相比几乎已“腰斩”。

  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国的劳动工资也进入了“新常态”。最低工资增长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虽然增幅与前两年相比稍微有所降低,也是合理的。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2日表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此外,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

  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趋势来看,增幅收窄的`趋势十分明显,与五年前相比,增幅近乎“腰斩”。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下滑至20.2%;2013年,全国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仅为17%。2014年全年有19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降至14.1%。2015年共有27个省(区、市) 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约14%。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与之相同步的,劳动工资也进入了新常态。2010年到2014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实际工资的增长率分别为8.5%、9.1%、7.3%、7.1%。2016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这一趋势被多家机构的研究结果佐证。高盛最近发布的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今年一季度的工资增幅已从2013年的10%以上缩小到了7.3%,并且将在2017年进一步放缓至6.7%的水平。韦莱韬悦发布的《中国地区整体奖酬调研报告》称,中国企业的实际薪酬平均增幅在2011年出现峰值11.6%之后开始放缓,从2012年的9.6%下降至2015年的8.8%。预计2016年中国企业的预期薪酬增幅将进一步降至8.5%。

  “中国经济增速下降,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也会随之下调,这是必然的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表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于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而言,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如果职工工资过高地增长,企业肯定难以承受。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韩巍认为,经济放缓不利于工资增长。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增速减缓,必然对工资增速产生影响。2011年到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其他年份相比已经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工资增长率明显下滑,这一趋势还将继续。

  在此背景下,若最低工资调整过快,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每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对农民工等群体的工资有一种牵引上调的作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使低端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于低端劳动力占比高的中小企业,用工成本会上升很多,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不仅如此,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社保、公积金等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调整,企业的负担会增加,利润空间也会被进一步压缩。

  韩巍认为,应发挥市场在职工工资决定和调整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要进一步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同时,要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机制。“最低工资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需要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和幅度进行更加审慎的判断。”

  韩巍建议,通过科学测算评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确定兼顾劳动者工资权益和企业人工成本压力的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体制机制,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中的三方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