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时间:2021-02-22 16:46:5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山东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近日,多地基准线出现连续下调,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提供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多地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速连续下调

  近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等多地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来看,山东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3%,下线为3%;山 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4%;内蒙古基准线为8.5%,预警线为13.5%,下线为3%。天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下线为 3%,上线为16%。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 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实际上,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水平,可以反映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状况。

  多地基准线出现连续下调

  从已发布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来看,北京9%,天津9%,山东8%,内蒙古8.5%,山西7%。

  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北京12%,天津13%,山东12%,内蒙古11%,山西13%;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北京10.5%,天津10%,山东10%,内蒙古10.1%,山西10%。

  这意味着,从2014年至今的三年内,上述五省市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出现了连续下调。

  对此,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给出解释,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之所以下降,也是受到近两年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7.3%;2015年,GDP增长6.9%。2016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6.7%。

  胡星斗称,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于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而言,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如果职工工资过高地增长的话,企业肯定难以承受,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变动正好也是当前经济现状的一个反映。

  胡星斗认为,基准线的变动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但是,只要GDP增速放缓,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也会逐步下调。

  北京提高工资增长下线

  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调,仅北京的下线有所提高。

  在上线方面,北京由16%降为15%,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6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 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

  据了解,今年已有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那么,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金投网小编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定义如下:

  从定义角度来说,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说的更通俗一点,这个工资指导线其实是带着浓浓计划经济年代色彩的一个国家宏观层面工资指导的标准,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它的生命力延续至今。

  从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构成来看,它是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注意,是建议,仅仅只是建议,所以它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它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也就是说,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参考依据,在现实的`工资确定过程中,它并不会起到什么实质作用。因为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或者行业的工资确定,一方面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行业工资协商结果或者企业内部劳资双方的博弈谈判来确定,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当下的现实语境中已经基本失去了“指导”的作用。

  在知道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之后,很多人关心,对于经营不好甚至亏损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此,北京市人社局表示,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而近日北京市公布的“十三五”时期人力社保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稳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同时,去年北京市已将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

  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无疑是重大利好。其实,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但成效尚浅,大部分企业工会仍是“老板工会”,工资协商时“腰杆不硬”、“说话底气不足”等现象仍然存在。改变工资集体协商的尴尬处境,除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相关法律体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企业经营环境、社会氛围等。

  我们希望企业的效益越来越好,乐见有更多企业会受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更盼望我们的工资能时不时地涨一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