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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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怎么算

  浙江的医保支付应该怎么算?快来随应届毕业生小编一起阅读了解吧。

2016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怎么算

  日前,《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又现江湖,虽然据药点了解,这并不是经过多部门会签,提交国务院的最终版本,但最起码反映了人社部门近期对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思考。

  媒体对于该文件的解读都关注到了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冲击,但实际上支付标准形成机制并不是一项完全独立的机制,它应当与药品采购机制、医院控费机制以及医保支付机制等衔接,并在统一的价格管理思路下共同发挥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创新、提高居民健康服务可及性的作用。其中,药品采购机制是医保支付标准形成的主要信息依据,将对医保支付标准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在上述文件中规定,支付标准主要依据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因素决定,也可以探索引入同类药品价格比较,其他地区价格进行参考,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因素和办法,通过加权平均中位数或者分位数等方式计算相应品规的平均价格,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支付标准。

  在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采集,以及支付标准计算方面,一些省份已经进行了探索。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丁锦希教授课题组进行了相关研究。

  实际市场交易价格采集

  课题组认为,我国在探索医保支付标准改革过程中,采购平台采集、医疗机构上报和发改委价格监测被认为是今后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三种主要数据采集方法,而医保部门自建信息系统也可能在未来成为一个重要的数据来源。

  1浙江省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在全省药品创新集中采购制度下进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际采购价格的申报、采购订单下达、货款支付等流程一律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完成,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到位率、不良记录等情况。这样,省社保信息系统与药械采购平台对接后,就可以采集到实际采购价格和药品实际入库量。

  2上海市2015年7月,“上海市医药阳光采购信息系统”启动。平台要求议价交易、采购配送、电子支付、使用全过程四位一体,对药品采购的数据上报范围实现从询报价到配送入库、再到结算支付的全覆盖。但是,上海收集的采购价格是“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即发票价,由于二次议价、返利等不合理行为的存在,发票价与医疗机构真实发生的采购价格会发生偏离。

  医保支付标准计算

  1安徽省2015年5月21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安徽现阶段按照2012年县级医院药品中标数据、2014年基本用药中标价制定医保支付参考价的思想,规定“限价目录内的省级招标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为药品中标价”。因此,安徽省对于完全竞争产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省级中标价。

  2重庆市重庆市医保支付标准将根据各厂牌药品在其他省(区、市)的实际购销价(无购销价的药品采用中标价)和上一年度重庆药品交易所成交均价情况确定。试点范围是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额前300位的医保药品以及与其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

  将同通用名、剂型、规格的所有药品为一组,采集组内各厂牌药品在其他省市购销价,以同组普通质量层次(国产GMP)的药品在各省市的购销均价计算平均值。若药品的购销均价低于平均值的,以平均值作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药品的购销均价高于平均值的,分厂牌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有3个及以上购销价的,以该药品购销价低的后3位的均值作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有2个购销价的,以低的购销价为支付标准;

  只有1个购销价的,在购销价的基础上,下降一定比例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3浙江省2015年以2014年新一轮基本药物和其余全品种药品中标价作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自2015年起的每年12月份,浙江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联席会议根据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产生的药品加权平均价、中位数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具体操作方法是按产品(商品名)品规计算该药品实际采购量、价的加权平均值,公式如下:

  P是仿制药品的加权平均价格;n是该仿制药在该省(市、区)的实际购销价格数量;Si是第i种购销价下药品的销售额;Pi是该药品的第i种实际购销价。

  同时取各实际采购价格的中位数,以加权平均价格和中位数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根据上述方法,将公式嵌入药品招采平台,即能通过招采平台的量价数据直接计算出支付标准。

  专家:医保支付标准或将加速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人社部三医联动文件基本都是围绕医保支付、降药价来展开的,随着《意见》的出台,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或许将加快出台。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作用,促进医疗、医药体制机制改革。专家认为,制定科学的医保药品支付政策,是未来解决药品价格领域诸多问题的关键,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或许将加速出台。

  在医保支付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医保要积极参与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同时,在医保支付制度问题上,提出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以上方面的改革要求,基本都是围绕医保支付、降药价来展开的,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或许将加快出台。

  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数。有机构测算,近55%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是具有话语权的价格谈判者,合理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于药品价格将发挥引导作用。

  “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标准,从表面上看该政策似乎不直接干预市场价格,但是在全民医保制度已初步建立的情况下,来自医保机构的购买占据了大部分药品市场份额,这时医保支付标准将直接左右市场价格。”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表示。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制度研究室主任顾雪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保支付事关重大,制定科学的医保药品支付政策,是未来解决药品价格领域诸多问题的关键。“从严格意义上说,医保支付标准不是一个定价系统,而是一种补偿机制。这也是政府放开药品定价后,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顾雪非表示,在药品价格的引导机制中,医疗保险作为主要支付方应发挥重要作用。

  董朝晖建议,医保部门制定支付标准的时候要有全局意识,不仅要着眼于医保基金平衡和参保人待遇,还要顾及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以及医药市场的平稳运行。

  与此同时,应加强对医生处方的监管,完善保障方式,防范个人负担过重。另外,为了减轻患者使用原研药的负担,同时鼓励创新,可以对原研药(甚至包括首仿药)制定较高的医保支付标准,但是这种“价格保护”是暂时性的,保护的力度逐年减弱,一定时期后,原研药与普通仿制药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