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上调方案

时间:2021-02-10 17:43:2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上调方案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2016年北京调整教师绩效工资额度,同时去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详情,欢迎查看!

2016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上调方案

  通知中还特别强调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了解到,目前本市教师的绩效工资多为平均化,评价标准也不明确。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龄、职称等确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构成。同时,各区县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一些一线教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约占到实际工资的四成,绩效工资占到实际工资的六成左右。

  今年,本市在实行现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将设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并增加绩效工资资金。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增加的工资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发放。”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笔资金将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5月19日中金网)

  一线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太笼统”

  对于现行的绩效奖励机制,不少老师表示工资仍然较低,并且没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相同级别的老师其绩效工资大致差异仅为一两百元。

  教师们除了对绩效工资平均化有所不满外,还普遍反映绩效工资评价标准“太笼统”,操作随意性大。“现在绩效工资的分配标准都是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进行个性化教育之类的,这样笼统的概念,在评价过程中操作起来随意性很大。”一位有20年执教经历的中学老师说,自己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都不知道绩效工资包括几部分,也不了解绩效工资都考核什么,只是看到每次数额都差不多,所以也就没有太关注。“一般情况下,一个新的年轻教师一个月的工资能在5000元左右,基本工资大概在2000元左右,绩效工资3000元左右,基本工资占四成,绩效工资占到六成左右。”

  一位中学数学老师表示,所在单位绩效工资评价中要求,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但是具体怎么考核、考核中都包括什么内容非常笼统,教育教学质量怎么样之类的也没有细化的评价标准。所以通常如果都是班主任或者都是一个年级组的数学老师,绩效打分都是同样的,基本没有什么差别,“现在小学都不允许各种考试,教学质量的评价,一方面是学校打分,另一方面也会征求家长的意见,由于涉及到教师利益问题,学校也不愿意教师之间工资拉开的距离太大,都会适当地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相同级别的教师差距也就是一两百元。”

  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将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这一目标有望在北京率先实现。近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视察,市教委主任刘利民介绍说,本市考虑投入2.8亿元用来解决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差距。另外,截至目前,本市已有26所体制改革学校正式转为公办校。

  北京目前已经在西城和怀柔进行试点教师工资改革。刘利民透露,“补低、稳中、限高”是本市的基本方针。从目前摸底的情况看,北京市拿出2.8亿元就可以解决全市中小学教师不低于公务员标准。随着工作的推进,北京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据了解,在“补低”问题上,北京山区中小学教师在人均核增300元的基础上人均再增加300元。

  按照计划,到明年,本市47所体制改革校将全部规范,转为公办校或民办校。据刘利民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6所学校正式批准停止办学改革试点,并转为公办学校,已完成学校总数的53%。崇文区教委负责人透露,目前该区文汇中学、前门外国语学校和11中学分校等3所体改校已全部转为公办初中校。

  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乐于从教、终生从教,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丰富校内各项活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加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调整绩效工资额度,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

  市、区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实施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四、经费来源

  在现有绩效工资实施基础上,按照各区县学生数量、教师数量及生师比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激励机制所需资金总量。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各区县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为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4年经费由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五、实施内容

  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学校的规模、承担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和取得的成效等,制定年度经费分配原则及各学校额度,报市教委后,按照相关政策和经费管理要求及时将经费拨付相关学校。各学校要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下达的经费额度,按照本校教师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质量的情况,坚持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体现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县教委同意后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是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各区县、学校要结合本区县、学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可根据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二)此次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市教委与有关部门制定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各区县要指导学校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绩效工资管理的要求,按年度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加强对教师绩效工资的管理。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