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保个人缴费的前提是什么?

时间:2021-01-15 10:24:0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提高医保个人缴费的前提是什么?

  据报道,新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提高医保个人缴费的前提是什么?

  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就意味着个人要多掏腰包,出现一些质疑之声实属正常,理由之一是我国单位和个人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占工资的比例之和已经过高;理由之二是横向对比,我国医保投入占财政投入的比例,在世界各国是相对较低的。

  反对的理由尽管不是没有道理,但世界各国的国情不一样。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没有问题,但问题是如何提高才适当,简单转化为居民个人负担,或者是转化为企业负担,对整个经济结构的.转型是不利的。

  因此,这种“适当”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全民医保,就应该全民缴费,因此,需要在传统意义上的“公费医疗”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实现终身缴费的基础上再来核算和“适当”提高;二是需要调控我国单位和个人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占工资的总量不变或者降低的情况下,再考虑“适当”提高医保的个人缴费比重。

  具体到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政策不应是“一刀切”。比如,相比医治疾病,引导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可能更重要,这就可以考虑学习车险的模式,对连续多长时间没有发生医保理赔的,可打折费率。又比如,对不同收入群体,也应该实行差别化政策,就如美国医改对低收入群体购买医保实行政府补贴一样,以避免缴费比重提高之后参保率下降的问题。

  实际上,导致我国目前医保财政补贴负担过重的很重要两个原因:一是医保统筹基金被套取,其中既有医保人员参与骗保的,也有医院想方设法骗保的。二是由于制度问题导致的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力度不够,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也浪费了太多了医保资金。因此,有必要厘清这一笔糊涂账,并通过彻底的制度性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才不会使“适当”提高成为一笔糊涂账。

  总之,适当提高医保的个人缴费比重,本身并不难以让人接受,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稀里糊涂的“适当”提高。政府部门首先应做的,是就如何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做出承诺,是降低高医药医疗费用的效果让老百姓看得见,是把前提性问题都解决得明明白白,然后才是确定如何“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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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意见明确,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意见表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不仅如此,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