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情形不上班也能领薪水

时间:2021-01-10 19:22:1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十种情形不上班也能领薪水

  新年马上就要来到,接着就是春节,许多人期盼着假期到来,与家人团聚。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假期和一些特殊的日子,即使不上班,仍然可以领取薪水。

  除了这样的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计11天),还有哪些情些劳动者可以不上班领工薪呢?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服兵役期间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其中的社会活动包括: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席政府、党派、工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庭作证;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不脱产基层工会委员从事工会活动期间等。

  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婚丧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至于假期,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7天;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的,丧假一般为3天。

  男职工护理假

  男职工护理假是丈夫为护理生产妻子的特定假期。特殊要提出的是,这一规定的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据了解,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等10多个省市的地方性法规中,已明确规定丈夫有7-30天的带薪护理假。

  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