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1-01-05 19:17:2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年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卡,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流程根本不知道,接下来,yjbys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内容。

2015年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注:可同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5、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7、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

  温馨提示:

  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规定的,可同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