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时间:2021-01-02 16:45:3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年终奖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很多企业在每年年终的时候都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金。企业发放年终奖金有很多意味在里面,对员工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肯定,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鼓励等等。但是有些企业发放的年终奖金却变了味道,将年终奖金代替员工加班费或者说年终奖金里包含了员工加班费,企业这种做法可行吗?发生争议后能被仲裁认可吗?

年终奖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案情经过】

  王先生于2012年4月10日入职A公司(简称公司),职务为公司企划部职员,月工资标准5000元。,因工作需要休息日经常加班进行宣传。王先生是个细心人,把所有参加过的.宣传活动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2013年初,经统计公司的销售业绩良好,为了表彰员工一年的辛苦工作,公司决定给每位员工发放年终奖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公司考虑企划部员工工作辛苦,并且有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公司决定企划部员工的年终奖金的标准按照两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王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向公司提出离职,同时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公司没有同意支付王先生加班费。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是加班费已将在年终奖金中支付了,王先生对公司答复不满,随后提起仲裁。

  【裁决结果】

  公司作为劳动关系中的管理方,应当对王先生的出勤情况负有管理责任,现该公司认可王先生存在休假日加班情况,但主张不清楚具体时间,故仲裁委对王先生主张其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3年3月30日期间共存在15天休息日加班主张予以采信。公司虽主张王先生的加班费已经包含在年终奖金中,并出具了《年终奖金支付表》予以证明,该份证据中仅显示公司支付了年终奖金,并未显示年终奖金中包含加班费,故仲裁委对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综上所述,公司应当支付王先生2012年4月10日至2013年3月30日期间休息日加班费6897元。

  【案情分析】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注意事项:

  1、企业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员工进行调休,如果因工作原因无法在近期安排调休的,也可以将员工加班情况进行记录,用以冲抵员工之后产生的病、事假。

  2、本案中公司向王先生支付的年终奖金中确实包含部分加班费,但因没有明确支付款项类型,而未被仲裁采信。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补贴、奖金或加班费等任何款项时,均需在支付凭据中明确所支付项目及标准,切忌进行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