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时间:2020-12-30 10:56:2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星期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加班的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因此,要确定具体的加班工资的数额,就必须首先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及加班的时间。

星期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 在休息日加班,则要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 首先按照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采取结构工资制度,具体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多个项目的,应当以各项工资的综合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但是,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该依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基数来确定。

  3、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具体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是,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以及加班工资应该扣除。

  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高法[2010]84号文第35条规定,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份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无论是采取上述哪种方式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都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根据加班的时间的不同,加班工资计算的比例有以下三种情况:①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比例为,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②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为,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③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比例为,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