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阳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0-12-26 12:50:0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年阳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2015年2月6日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显示,目前阳江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2015年阳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阳江暂缓公积金贷款相关四大调整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粤建金〔2014〕192号)文件精神,鉴于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发放率较高,贷款资金紧缺,会议决定:

  (一)暂缓调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缴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条件,按原规定执行。

  (二)暂缓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按原规定执行。

  (三)暂缓推进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按原规定执行。(四)暂未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待阳江市条件成熟时,再开展探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二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

  (一)规范2015年贷款额度标准及缴存基数工资标准

  1、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5元/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337元(含337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

  3、对职工月缴存额在101元(含101元)以下的,再下降贷款额度5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

  (二)规范阳江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

  阳江市现执行申请公积金二套房的人均居住面积是53.55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阳江调查队提供的数据,按2012年的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8.09平方米作为公积金二套房申请贷款标准。

  (三)放宽提取使用条件

  1、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因不清楚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一年内”而错过提取时间的,其提取时间放宽到: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两年内提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按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满一年时的公积金余额计算。

  2、职工因重大疾病可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为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重大疾病范围、提取额度、提交证明材料详见《阳江市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具体办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