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

时间:2020-12-23 19:21:5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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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2015

  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各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根据以往,仙居一般最低月工资标准选择第三档即1530元。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不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当前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工资差别的基础,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宏观工资的总体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特征,但也要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或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但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

  (2)以企业内最简单、最不熟练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为依据。

  (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应是一个固定的量,应该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本企业工资基金规模的变动适当的做出调整。(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