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加班工资吗

时间:2020-12-23 17:13:2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试用期有加班工资吗

  求职者提问:在一家设计公司做设计师助理,由于设计活儿多,设计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而我们做助理的只好跟着一起加班,经常加班到晚上10点左右才能回家。因为我还在试用期,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不让填写加班申请表,所以我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

试用期有加班工资吗

  律师回复:您好,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第2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此来看,您与设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了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所以尽管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加班也是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加班工资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