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时间:2020-12-19 18:59:1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年成都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9月2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成都市政府授权,该局于9月2日联合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向社会发布了成都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5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5%,下线为4%。

  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与去年持平

  据介绍,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预警线)、下线构成。今年,成都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0%,最低水平(即下线)为4%,均与去年持平;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5%,比去年下降1%。

  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上线(预警线)为15%: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预警线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下线为4%: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15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没涨负责人绩效薪酬就不能涨

  实施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意见指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指导意见提到,国有企业应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比例。即国有企业要将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作为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确定的重要依据。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同时,经济效益连续两年以上增幅较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国有企业,如具备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工资增长幅度可以适当地突破工资增长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