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时间:2020-12-16 14:41:2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上海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5年7月13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明确将2015年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整为平均线10%,上线16%,下线4%。

  一、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经综合考虑上海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情况,2015年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平均线10%,上线16%,下线4%。

  二、实施意见

  (一)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

  (二)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水平较低的,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工资水平较高的,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三)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上海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应加强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推动企业与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分配方案,既促进企业的发展,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制定应以当地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增长水平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国家、本省宏观经济环境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本省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对外贸易状况等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