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5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解读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去年年底开始,聊城市公积金连缴半年就能贷款,自今年年初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经降为20%。
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聊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自本人申请之日起,本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具有2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房管局备案);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首次购房为20%以上,二次购房为30%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根据聊城市公积金贷款办法,住房公积金不可用于缴纳房款的首付。首次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20%,二次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购房合同必须是经房管局备案的正式合同。
《意见》取消了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有效提高了职工实际可贷额度。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一点对聊城影响并不大,因为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有多种贷款方式供职工选择,除利用公积金保证贷款外,其他一些并不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下一步,将根据《意见》进行完善。
目前,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有保证贷款、质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就是借款人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后,借款人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区域内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做担保的一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保证贷款的最高额度是40万元,最长年限15年。
房产抵押贷款就是借款人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后,借款人提供期房或有房产证的楼房做抵押的一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若借款人出现违约或恶意欠款时,处置抵押的房产来偿还贷款。房产抵押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长年限20年。
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先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最高额度40万元。其次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购房价值的80%,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购房价值的70%。
商业贷款结清后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夫妻之间可互提公积金
据悉,去年年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将商业贷款结清后提供结清证明及相应的购房合同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结清额度。
此外,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意见》放宽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条件,由原来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在聊城市夫妻双方之间可以互提公积金,在聊城市新办法出台前,还不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调出本市工作或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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