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5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12-15 12:04:3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天津2015最低工资标准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4月1日开始,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1500元,增加190元。按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后,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8.6元,比原标准增加1.1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3.1元调整为15元,增加1.9元,凡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小时计酬标准都不得低于15元。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使37.2万低收入劳动者直接受益,包括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同时,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步增长,带动企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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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