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时间:2020-12-11 11:34:2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一、贷款条件

2015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1.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备注: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限制贷款条件: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

  (2)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4)有呆账或核销记录;

  (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

  (6)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

  二、、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1)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贷款期限: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岁。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1)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备注: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2)贷款期限:购买二手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备注: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岁。

  3.公积金贷款利率: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4.00%/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4.50%/年;

  备注: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