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提高烟草税

时间:2020-11-26 18:56:1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年提高烟草税

  提高烟草税最新消息: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

  我国从5月10日起大幅度提高烟草税,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和“戒烟思路”。然而,良好的初衷和设想,在具体实践上如何实施得让人“心服口服”值得商榷。

  其一,对于时下有关方面公布的提高烟草税,普遍存在“程序正当”与否的质疑。这一质疑主要体现在实施“增税”的权限上。税收要法定,涉及公民税收利益的烟草税当无例外。

  其二,有关方面反复强调“提税”的利好、对国家税收利好等。譬如这样一段数据:“国内多位财税及控烟专家联合发布的《中国的烟草税收及潜在的经济影响》报告研究显示,中国若每包卷烟增加从量税1元,则政府财政收入将增加649亿元,同时,还将挽救340万人的生命(烟民因高价放弃吸烟),减少医疗费用26.8亿元。”不知道,有关方面是如何推论出“高价能减少抽烟”的?“挽救”的人数与“减少”的医疗费为何如此具体?

  其三,税收的`本质和终极目的是“取之与民,用于之民”。那么,因增税年增近900亿元,将投入哪里?其只是“进了国库”是无法打消公众质疑的。

  附件: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 [2015] 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