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充公

时间:2020-11-26 08:13:0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养老金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充公

  “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制是没道理的,这搞成了世袭制,这肯定不行,于理于情都不合适”,这是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的采访时说出的观点。近日,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的传闻,记者从市社保中心得知,若是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由遗属依法继承,并不存在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一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不过,由于全国各地所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不尽相同,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也会有所不同。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我市的社会经济水平来看,在我市参保的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相对还是较高的,所以依据个人具体缴费情况不同,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能会出现7年或者9年便已全部领完的情况。若是参保人员领取满10年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基本可以确定不会再有剩余。所以,领取一定年限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便不会有任何结余,而并非“钱被充公”。这与网上流传的“一个职工如果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时间是71岁零7个月”有所出入,因为各个省、市的情况均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