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处理方法详解

时间:2021-03-04 19:46:0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处理方法详解

  员工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处理方法,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处理方法详解

  年假对于员工来说很重要,如果公司能处理好会使员工满意,对于年假,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处理,而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反映了一个的公司的管理水平。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对年假什么时间休,如何申请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都是员工提出年假,单位和员工协商休息时 间!单位不给予安排的,按三倍工资支付。

  按照国务院的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员工是否享有年休假的资格依据员工的连续工龄来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处理方法详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未休年假进行折现补偿,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上述工资报酬已经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离职时,实际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额外支付未休年休假补偿。同时,对于离职当年的未休年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也列明了计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想尽量不支付未休年假补偿的,建议要让员工在离职前使用完毕未休年假,通常的做法是在离职前的最后一个月安排员工休假。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均是采取员工申请休年假的制度,但是,法律其实采取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的方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此,对于用人单位的年休假安排,员工必须接受,如擅自出勤,用人单位可明确告知其行为不计为正常出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