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浙江省及市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继发布,7月起,2016年(2016社保年度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东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
东阳市2016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调整后,最高缴费基数为12930,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
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东阳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0元的80%至300%核定缴费基数,分为五档:一档(80%)缴费基数为2600,月缴费468元;二档(90%)缴费基数为2920,月缴费525.6元;三档(100%)缴费基数为3240,月缴费583.2元;四档(200%)缴费基数为6480,月缴费1166.4元;五档(300%)缴费基数为9710,月缴费1747.8元。
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3240确定,缴费比例为9.5%,个人月缴费金额为307.8元。
已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可在网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7月1日起携带公章到振兴路窗口办理缴费基数申报。个人缴费基数需变更档次的市民,凭身份证直接到人社局办事大厅有关窗口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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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周期 |
人员类别 |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
最低缴费基数 |
最高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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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
企业职工 (单位14%,个人8%) |
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
2590 |
1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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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18%) |
按东阳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0的80%至300%核定。 |
档次 |
基数 |
月缴费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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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0%) |
2600 |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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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90%) |
2920 |
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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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100%) |
3240 |
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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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200%) |
6480 |
11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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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300%) |
9710 |
17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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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可在网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请7月1日起携带公章到振兴路609号5-9号窗口办理缴费基数申报。个人缴费基数需变更档次的,凭身份证直接到振兴路609号5-9号窗口申请变更。
温馨提示:自2016年7月起,根据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也将执行新缴费标准。为确保社保费能按月正常扣缴,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及单位请务必在扣缴账户中存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