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最高不超过12929元;浙江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能低于2586元。
2016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2419元调整为2586元,上限从原来的12093元调整为1292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8元,上限为11128元。
5、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范围为2419至12093元。
2016年浙江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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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2929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2586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2929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最低不低于2586元。
对于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未来的社保待遇则会水涨船高。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浙江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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