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基数五大问题解答

时间:2017-07-28 单位政策 我要投稿

  青岛2017年社保基数五大问题解答:

  一、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2017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三、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7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7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四、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7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五、参保单位2017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7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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