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那么应该如何才能落实好“禁酒令”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严格落实“禁酒令” 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
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历来备受诟病
对此,一直以来国家没少出台政策。只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四菜一汤”到茅台装进塑料瓶、农家院里洗桑拿,都是很典型的例子。制度的笼子,“笼眼”应该编织得密些再密些;禁酒令是织密公务接待“笼眼”的必要。酒水费一直是公务接待中的大头,曾经曝光过的单位团购茅台的钱,都是很惊人的数字。
可问题在于,禁酒令的执行效果,有待实践检验,类似“茅台装进塑料瓶”的“创新”,会否层出不穷?更关键的是,出台禁酒令是基于省钱的目的,地方落实禁酒令却很可能落实成形式上的禁酒,费用并不见得减少。如果禁酒令执行貌似很不错,结果公务接待的钱却一分也不少,这样的禁酒令仍然算不得成功。
读懂升级版“禁酒令”的内涵
更有利于监督公务饮酒
所谓“升级”,是指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而且,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如今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安徽还要求国企也执行禁酒令,含酒精饮料也被禁止,这是“升级”的又一体现。
“禁酒令”之所以“升级”有多种原因,首要原因是中央禁令越来越严。无论是八项规定、反四风,还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都体现出一个“严”字。公务接待“禁酒”自然也要严起来,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规定越严,“禁酒”效果才越好。
“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公务接待饮酒现象虽然减少了,但没有完全禁绝,不仅各级纪检部门曝光了不少典型案例,媒体也揭露了很多问题,还有一些自我“举报”案例,比如有的官员饮酒身亡后暴露出公务接待饮酒问题。当违纪现象仍存在甚至在“升级”,“禁酒令”也有必要“升级”。
是一项技术性的整治措施
诚然,此类“一刀切”的治理措施,并非没有弊端。然而,从客观情势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情非得已,不得不如此。
其一,但凡政策措施留下一点口子,则下边的人就会百般操弄、肆意发挥,把这个口子开得比之前还大。比如,此前规定公务接待“四菜一汤”,可很多地方就能把每个菜里边再搞出四个菜来;比如,规定了每餐的招待标准,很多地方就虚开接待次数,把一餐的花费分摊到多次接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令人厌烦。此番“禁酒”,尽管“一刀切”有些武断,但至少能够堵住一部分人的创造力。
其二,很多公务接待未必一定需要上酒,招待方的热情与诚意也未必一定要通过大吃大喝来体现。近些年来,随着整个社会健康意识的提升、文明程度的提高,动辄豪饮的现象正在减少。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客人也不愿意多饮酒,只不过是出于某种情面或者合作氛围的考量,虚应故事罢了。“禁酒令”的出台,其实是符合这个社会大的环境与氛围的。
此外,巨额的公务招待费用,也每每招致社会公众的不满乃至愤怒。随着“三公”经费的逐渐公开,公众舆论对于类似公共支出越来越不耐烦。适时推出“禁酒”规定,有利于公职人员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厉行节约及减少不必要的公共财政消耗,也有利于凝聚社会公众的向心力。
可以断言,一旦在公务接待中全面禁酒,由此减少的财政支出一定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为了检验政策的效果,各地各部门不妨细化审计项目,以数据佐证并激励持续推进。
“禁酒令”关键在严格落实
明确规定细则
要彻底治理公务接待饮酒问题,就必须动真格的。诸如“禁酒令”规定的酒类有哪些;哪些工作人员被要求执行“禁酒令”;“禁酒令”只适应工作日的公务接待,还是也包括休息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公务接待;要求禁止的饮酒,仅仅指用公款购买的酒水,还是包括私人自带的酒水?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规定。规定越细,操作性越强,执行起来越容易。
创新监管方式
对于禁酒令的执行情况,不能局限于事后追查,更不能局限于到接待的酒店询问服务员以及查看用餐账单。根据经验,公务接待时,有的接待人员给酒换个包装带上饭桌(比如用矿泉水瓶装茅台酒),也有的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以其他名目代替,这给事后追查造成很大困难。
所以,执行禁酒令,单靠纪检部门抽查及事后追查,难度确实很大。这就需要创设更加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多种举报渠道,也可考虑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民众参与进来一起监督。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就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只是谈话、警告,对于敢于以身试法者,可以予以降职降级处理,并将其列入公务接待“黑名单”。
从转变观念入手
各地的“禁酒令”虽然看似严厉无比,但能否真正落在实处,除必须得依靠各级监督执纪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通力合作与严防死守,并且毫不客气地对违规违纪者进行严厉打击以外,关键还得从转变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入手。
习惯成自然。只有让公务接待禁酒成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过程中的一条行为准则,成为一条不可逾越也不敢逾越的铁令与红线,并且在其思想及内心深处打下深深的烙印,才能一步一步地最终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与习惯。也唯有让这种良好的公务接待习惯植根于每个人的心底,才能够在其后的各种公务接待中,让禁酒变得十分自然而不显尴尬。
因此,唯有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逐步转变了自己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中的思想观念,不再把喝酒当作是一种尊重与爱戴他人或者被尊重的传统礼仪,并且将那些早已朽腐不堪的“面子”心理彻底抛于脑后,公务接待禁酒才能够真正成为一种始于自然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