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业保险政策

时间:2017-03-24 编辑:文帼 手机版

  湖北省失业保险政策是怎样的?据悉,湖北省失业金办理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湖北省失业金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湖北省失业金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

  3.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

  温馨提示

  1、失业备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 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给予失业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等相关资料,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

  2、失业登记:职工在中断就业后,本人应在60日内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湖北省失业金办理流程

  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当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即办理申领发放手续。

  湖北省失业金发放标准

  襄阳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

  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檀溪路160号

  电话:(0710)3606600

  办理地点: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23号

  办理地点: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中心

  地址:复聪路2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拓展阅读:

  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过剩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提升至失业保险费总额70%,实施期限暂定为2016年至2020年。《意见》提出,为加大转岗就业和创业扶持力度,我省推出九类补贴,包括职业培训补贴、稳岗补贴、技师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交通补贴。

  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对去产能过程中涉及的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稳岗补贴支付比例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此前,稳岗补贴最高为50%。

  此外,如分流职工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湖北省失业保险政策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