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地税一局圆满完成失业保险费基数调整工作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今年,我市失业保险费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征收,即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2015年失业保险费率和应征金额由社保机构统一按调整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企业自调整月份起按调整后的核定通知单,到地税部门进行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是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通知精神顺利贯彻执行,近期,城关地税一局周密安排,强化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对辖区内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基数调整工作。
一是有效疏导,确保核定工作顺利开展。由于此次变更核定信息涉及企业多、基数大小不一,有些企业甚至前后几个月都会出现不同的费率,为避免报缴期内人多拥挤,出现错误申报或给缴费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该局事先通过短信平台、张贴通知等形式告知缴费人,提醒缴费人在申报前先到管理分局进行核对登记,再进行申报,这样既为缴费人节约了时间,也确保了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展开工作。今年各项税费收入工作任务繁杂,基数调整期间又恰逢“金税三期”上线前后,工作任务重。该局统筹安排,加强科室与各管理分局的交流沟通,做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了失业保险费基数核定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
三是以核促管,强化社保费基础信息管理。在信息核定的同时,该局将缴费核定与纳费征管资料相结合,有效衔接起来互核互查,对今年新参保企业进行了基础资料的录入及扩面登记,纳入征管;对此次进行核定但在以前年度未缴纳或有欠费的企业进行了催缴,有效的清理了陈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