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企业注册科登记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3 00:07:15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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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企业注册科登记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工商局企业注册科登记工作总结范文

  (一)登记有关数据

  改革以来,从全市内资登记,截至6月15日,全市共新登记市场主体40091户,同比增长74.21%。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10993户,同比增长101%;外资企业118户,同比增长59.46%;个体工商户28980户,同比增长65.88%。从登记类型来看,公司制企业法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公司制企业新增数为9192家,同比增长109.29%,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4%。

  (二)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

  1、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

  我市1月24日全面启动改革,省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共有十项内容,除名称开放的制度不适用泉州地区外,其余的九项中的大部分均已实施或进行探索阶段,并实现与顶层制度衔接。内资登记方面,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已经落实到位,其中在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过程中,保留的前置目录从原来的市政府确定的10类21项改为省政府公布的7类17项;住所(经营场所)改革方面按照近期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为市政府代拟《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管理规定》,已进入部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还将修改我市改革文件中住所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公示制方面,已按省局部署停止年检,已先行通过各类媒体及红盾网、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宣传,并在各登记窗口张贴通知,待总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建立异常名录制度方面也已先行开展宣传,待等总局文件下发后执行;证照合一登记制方面,已派员跟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人员赴“三证同发”先行地区调研,我市石狮局还争取当地政府牵头,开展“三证同发”试点工作,目前方案初步确定,软件正在研发,该市行政服务中心于近期试运行办理了5家企业。

  2、服务“个转企”工作方面

  上半年,根据省市政府有关精神,除做好基层“个转企”登记指导工作,将指导工作延伸到个独及合伙企业,支持这两类企业转型为公司外,还以调查问卷形式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个转企”调研工作,以评估往年工作成效,为今后政策推行提供依据。目前,问卷调查工作已经部署到各地基层开展,进入分析总结阶段。

  二、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现改革稳妥实施和配套工作的全面到位

  1、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改革顶层衔接。一是出台改革方案及规定。在有关科室的协同配合下,立足泉州无立法权的实际情况,对接顶层制度设计,将改革与“金改”、“综改”等其他改革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考虑,认真梳理历年扶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经验,牵头起草《XX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XX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我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等文件,积极与省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文件出台的衔接工作,最终推动改革文件的顺利落地与实施,成为全省首个地级市改革文件。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改革配套专项登记规定——《XX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重新划分登记管辖,并对改革后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与备案事项规定、登记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基层实践提供依据;根据改革精神,重新修改全市系统《企业注册官制度实施办法》,重新明确了各级注册官的登记事权,理顺办事环节。三是统一登记标准。结合泉州改革具体规定,对总局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文书进行了相应修改与完善,重新制订了章程、公告、决议等一系列格式范本,梳理改革前后提交材料规范异同并制作相关规范文件,下发基层作为实践参考。

  2、强化学习指导,推进改革稳妥实施。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围绕改革思想动员和改革有关事项,以集中培训、分发材料自学、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业务指导机制,运用“XX市工商注册官业务网”上传新规和答疑解惑。年初以来,先后开展3次集中培训会议,合计参训人数约170次,分发学习资料300多份。二是完善基层指导。由市局注册官为专项联络人,分别挂钩各县(市、区)注册科(股),指导、收集、协调与解决各类改革问题。此外,指导解决业务衔接问题;指导部分基层开展“三证合办”前沿探索;梳理部分法律法规对行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供基层单位实践执行。三是开展改革调研工作,开展窗口设置情况摸底调查,进行一线窗口实地考察,着力解决基层实务中的实际困难,解决窗口人员配置等问题。

  3、加大宣传引导,力促改革落地生根。改革以来,科室配合办公室认真做好我局改革宣传工作。一是早告知。结合“金改”、“综改”工作进行工商改革推介,利用“千人企业家大会”、“两会”宣传等渠道让敏锐的泉州企业家们较早知悉改革动态。二是广宣传。从新闻发布会到改革专题采访,从各级报刊、电视宣传到网络宣传,从改革新闻专题报道到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互动交流,从红盾网发布重要公告到窗口led屏滚动播放,各种形式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悉我市改革的内容与成效。据统计,仅报纸宣传一项就达80多篇。至今,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还定期跟踪报道改革进展。为让企业、群众更好地理解改革规定,专门制作《改革正当时——工商登记改革知识普及问答》等宣传材料供各地推广,全市窗口已发放近两万份;撰写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认识误区》等材料;结合“个转企”问卷调查活动,积极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三是重引导。继续做好企业、群众改革咨询服务工作,统一宣传口径,重点对“资本认缴制的义务与监督”、“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等进行提示与引导,通过签署《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提醒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善创新。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运用二维码技术,广泛向公众推广普及改革政策和规定。

  4、积极探索协调,完善改革配套事务。一是认真迎接各级领导来泉调研改革工作,形成多项泉州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及经验交流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改革情况,并向省局、市政府等提出改革有关问题及建议,多层面争取更多改革支持。二是做好改革统计分析工作,落实改革工作日报表、周报表制度,不定期统计改革有关数据,专门组织人员对适用先照后证的主体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分析,制作《泉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登记制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报送省局及市政府。三是妥善处置改革有关问题。就法院冻结股权等一系列改革实务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基层参考执行;做好新版营业执照征订及发放工作;做好改革后登记软件衔接的问题收集、上报及协调工作。四是积极沟通协调,推进共识形成合力。与监管科等一道,主动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成市政府牵头召开全市改革工作协调会,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还主动带队,前往顺德等地学习“一窗受理、三证同发”的经验;为市政府代拟《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管理规定》,目前已在部门征求意见阶段;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代拟后置许可目录梳理的相关文件并参与梳理工作;配合市信息化局开展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平台建设的调研,完成部门需求摸底调查,目前平台建设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模式,推动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登记效能的总体提升

  1、继续深化预约服务机制。上半年,继续推行、完善预约服务机制,解决实践中的局部问题,更好地将预约服务与其他服务措施相结合,推进服务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考虑改革后的业务量剧增,加强对全市预约服务工作的跟踪、督查、指导及完善,在登记业务量迅猛增长的态势下,密切跟踪改革后的预约状况,根据预约量的变化做好增加窗口及业务办理时间长短的调整,指导基层通过增设窗口、缩短办事时长、下放登记权限等措施,缓解了改革局部地区市场主体剧增对窗口的秩序的影响,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保持窗口有序高效运行,推进登记提速。截至5月31日,全市改革期间预约量达到5万余次,窗口办件时限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大部分事项材料齐全还可实现当日办结。

  2、建立对下业务指导新机制。上半年,除积极运用“XX市工商注册官业务网”上传新规,答疑解惑外,科室还创建了覆盖市、县及所三级业务骨干的全市工商系统注册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开展登记业务指导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即时指导工作。基层业务问题可当即发布信息,上传图片;市局非当值窗口人员即可当场解答,其他各地注册官也能参与解答,共同解决该问题。市局还实行注册官挂钩联络制度,市局几名注册官分别挂钩不同县(市、区)局注册窗口,落实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发布即时登记通知通告。市局运用微信群替代以往传统电话逐一通知的做法,将一些可以口头传达的简要通知通告予以发布。三是组织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微信群,组织重点登记问题的业务研讨,各地注册官都能随时随处参与其中。通过上述做法,不仅实现业务即时指导,还以此为平台收集改革实践经验,开展交流研讨,营造了群策群力的工作氛围。3月7日开通以来,交流业务信息1500多条。

  3、拓展登记宣传服务新方式。针对公众智能手机普及率越来越高的现状,科室将二维码技术运用于窗口登记服务工作中,办事群众只需扫描二维码,就可自动链接到泉州工商红盾网网上自助服务区,获取工商政策解读、提交材料规范查询包括股权出质申请须知等服务;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将各项登记服务功能高度集约化和智能化,开通“泉州工商登记网上服务区”微信公众服务号,成为我省第一个以智能手机为操作界面的工商登记业务自助平台,通过整合资源,设置“预约服务”、“登记指南”和“网上工商”等查询模块,公众可自助查询工商事务;通过完善“自动回复”编码规则,改革政策、各类登记材料、窗口联系方式等工商信息输入“关键词”实现智能索引,公众可与工商部门微信互动交流;通过适时发布工商登记有关信息,拉近了工商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借助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窗口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对外宣传和推广平台。

  (三)着力抓好重点登记领域工作,实现市场主体的保质增量和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

  (一)开展“个转企”调研专项工作。细化调查对象范围、调查样本的数量等调查内容,完善问卷表样设计,下发了《关于开展“工商部门服务‘个转企’市场主体问卷调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已(拟)转型升级主体以及规模较大、从业人数较多、管理相对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为对象开展的“个转企”调研,以评估近年来工商部门服务“个转企”的工作成效,为推进我市 “个转企”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扎实做好金改综改工作。一是参与制定金改综改有关文件。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做好“2014年千人企业家大会筹备工作”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分的工作,站位工商职能就《福建省泉州莆田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提出有关意见,促成文件出台;参与《XX市2014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要点》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业”等一系列“金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二是开展金改试点项目指导工作,贯彻落实省局出台的服务“金改”、“综改”建设11条意见,继续做好综改、金改试点等重点项目的登记指导工作,上半年,市局共指导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6家、变更2家。

  (三)持续开展重点企业服务工作。一是落实直通直达、容缺预审等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开通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为拟到海峡股权交易所、天津股权交易所等挂牌交易的企业提供改制指导,指导 家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共指导35家股份公司设立登记。二是开展个案指导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先后指导了市电业局、市劳务派遣公司等企业办理相关改制、变更或注销登记。经统计,共服务各类重点企业、项目90多家。

  此外,上半年,科室还按照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完成一系列会稿材料对各类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办理多件省长信箱转办件,就大唐世家楼盘登记管辖问题、南安九牧王电子反映南安局不予年检问题进行回复;完成2013年度省知名字号企业认定后续证书发放工作;对信用良好企业名单中的市属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反馈意见等。

  三、工作成效

  (一)改革工作顺利铺开,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和认可

  一是各项改革任务得以较好实施。上半年的改革工作,科室准确把握改革定位与脉络,始终坚持不越轨、不冒进、不盲从,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将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与国家层面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有机衔接起来,相关制度与规定得以顺利衔接,体现了顶层与一线相衔接,灵活和务实相结合的泉州特色。二是改革政策措施迅速普及。由于改革起步较早,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积极引导,不仅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规定广泛推广,“先照后证”等我省自有改革措施也得以较快铺开。从改革数据来看,改革以来的市场主体总数同比增长了75.55%,公司制企业同比增长了112.65%,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从行业分布看,改革期间增幅前两位的行业为“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住宿和餐饮业”,且多为原涉及前置许可的行业;从窗口反映看,工商登记申请与咨询数量明显增多,企业办照热情较高。三是改革得到社会各界正面评价。对于改革,泉州社会各界普遍表示欢迎,认为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缩短了时限,节省了费用,是便民、惠民之举。《福建日报》头版头条以“住所登记改革:宽了条件,活了资源”为题予以报道。省、市多位领导到我局调研时,均对改革后工商注册的便利化及工商窗口的高效服务给予高度评价,郑新聪市长在视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时专门指出:“工商这些年做了不少事,改革最彻底!”。

  (二)服务方式有创新,登记效能有较大提高

  上半年,手机微信新型通讯方式的引入,有效推动了登记指导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登记总体效能在原有基础上的大幅提高。内部指导工作方面,“注册官微信群”的开通,实现了注册官业务的即时指导和群策群力,丰富了交流载体,整合了有利资源,增进了交流,达到了“问题申报一件,参与一批;答复一件,指导一批”的效果。外部指导宣传方面,开通的“泉州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区”微信公众服务号,使手机查询工商事务成为可能,方便公众“足不出户”全方位了解工商事务,实现了高效便民和智能互动,既不增加企业、群众的负担,又不耗费大量行政成本,还起到了广泛宣传普及的效果。两项工作,具备传统指导和宣传工作所不具备的优势,信息统一发布或回复,为登记窗口省下大量的工作时间与精力,实现了事半功倍。5月23日上线以来,关注人数已近800人,得到国家总局、省、市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一、抓好新《消法》等法律规章的贯彻实施。《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经过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与新《消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于3月15日起同步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消法》和配套的规章,指挥中心制定了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方案,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内部人员培训工作。1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程翔云副处长为大家进行新《消法》解读和授课。各县级局通过聘请律师授课、专家点评、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市系统在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各地结合开展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开展宣传新《消法》、消费咨询、消费教育等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以“倾听消费者心声、解决消费者难题”为主题的“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新《消法》,征求意见建议,解决维权难题;各县级局依托43个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举办面向经营者层面的新《消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录制《聚焦维权》专题片,播放《12315守护您身边》等公益宣传片,宣传全系统消费维权成果, 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按照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规定,依法按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上半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共受理投诉 1808件,已办结1793件,诉求办结率 9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3万元;受理举报371件,已办结366件,办结率为98.65%,罚没款4.69万元;指挥中心解答消费咨询3387件,占受理总量的60.85%,参与或指导调解疑难、较大投诉件76件;全系统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消费调解确认312件,为挽回消费者损失63.02万元;全市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受理投诉580件,已办结576件,和解息诉率97.2%。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消保网发布消费教育、消费警示16 篇,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7期,依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被投诉较多的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3次。

  三、深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在2013年制定《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具体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全市12315机构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66条,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 17件,罚没5.92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下半年,市局将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在 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筛查案源线索,在案源线索中查找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维护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部署专项整治执法。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26日起,以儿童服装、内衣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违劣服装案件9件,案值3.22万元。根据省工商局、XX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等3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职能,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侵权仿冒、虚假广告、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9.5公斤,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件。二、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闽工商消〔2013〕418号)文件精神,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为重点,服务领域以美容美发业、洗染服务业、快递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重点,继续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1至6月,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17件,罚没金额30.514万元;共立案查处有关服务领域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12.48万元。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2014年度省局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安排,从5月5日开始,指挥中心开展以儿童服装、成人内衣为主要品种的纺织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监测区域以市区主要服装批发区、百货、超市、大卖场为主,检测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等项目指标,共抽检40个纺织品样品,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依法认定8个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梅列、XX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配合两区工商局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4月份,根据省局消保处抽检计划,配合省局商品检验分局在三明辖区抽检化肥商品,经省局商品检验分局检测,依法认定XX县工商局辖区3户经营者3个复合肥料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XX县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全系统通过执法抽样取证检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8吨和一批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立案7件,罚没4.404万元。目前,指挥中心正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柴油商品抽查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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