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论文

时间:2023-02-22 13:36:05 充电培训 我要投稿

继续教育论文

  继续教育培训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这就要求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学员等都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培训、积极参与学习、实行有效监管,保证继续教育培训健康有序进行,保障全民终身学习,紧跟时代步伐。

继续教育论文

  【关键词】继续教育 问题 对策

  一 继续教育的概念

  有关继续教育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而精确的表述。联合国《职业技术教育术语》中写道:广义的继续教育是指那些已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教育。继续教育是成人教育,是学历教育后已参加工作的成人所接受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是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持续有效提供给成人在工作、生活各方面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对人的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促进人的全面永续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 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在创建学习型社会,倡导全民终身学习的过程中,继续教育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国家对人才的需求迫切,除学历教育以外,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的辅助学习形式,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也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两个一百年”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因而继续教育有着重要地位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 目前继续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缺位,行政政策强制力弱

  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宪法和法律层面得到体现,这样才能保障继续教育的实施和发展。到目前为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都已实施多年,但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却迟迟没有出台。有关继续教育的法规大多散见于政府文件或各部委规章中,这些规定缺乏系统性和强制力,对继续教育的实施场所、管理机构、资源配置、体制机制缺乏强制性规定。就办学主体来讲,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得到行政许可,办学达不到要求也未能惩处;按章守制办学单位生源资金等得不到保障;很多学员的传统学习观念没有转变,不重视继续教育;社会对继续教育依法实施的意识很不到位,影响了继续教育的发展。

  2.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不规范

  我国的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市场很大,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数就很多,再加上公务员培训、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职业资格培训等等,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市场汹涌澎湃。各种培训机构为利所驱,各自为战、恶性竞争,破坏了继续教育培训的正常有序发展。

  3.工学矛盾突出,妨碍继续教育有效进行

  首先是用人单位思想认识不够,认为做好具体的业务是职工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则可做可不做,因而不配置经费,甚至不给假,阻碍了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次,很多人对自身参加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也无学习的主动性,认为会浪费工作时间,耽误晋级晋升,因而借口工学矛盾不参加学习。有些人虽然到场学习,但不积极,采取应付的态度。还有一部分人,由于所处工位岗位配比严、要求高,脱产学习实属困难,继续教育因此耽搁。

  4.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

  继续教育缺乏严密完整的评价机制与监督机制。首先,继续教育机构的资格准入、认证、质量评估、证书登记、统计、考试考核制度等综合评价制度体系尚未建立。其次,缺乏质量检验标准和有效的检验手段,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和效益不能得到有效提高和客观、正确的评价。再次,由于从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多、培训市场繁杂,监管部门很难对培训过程、质量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有效监管,不能保证规范培训。如办学机构的教育层次建构、教育目标设计、课程安排、课时课量、考勤考核、教学方式、资格认证、管理考核等诸方面都不能完全受到应有的监管。

  四 改进和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两个主动”意识

  继续教育同样有教育教学组织者(培训机构)和学习者(成人)两个方面。首先要增强成人继续教育学习的意识,使其把继续教育学习变成自觉的行动。要充分意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这就需要经常性参加成人继续教育学习以提升理论水平和能力素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为今后的工作汲取知识和技能滋养。其次培训机构要有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端正办学态度,规范办学行为,统筹教学管理,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办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承担起继续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2.加快继续教育立法,保障依法培训

  继续教育法应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成,形成体系完美、层次分明、互相支持、各有调节的完整的调整体系,使决策者形成的顶层设计有法律保障,执法者有法可依,并树立法律意识,达到继续教育的法制化目标。因此,继续教育立法工作势在必行。

  3.规范办学行为,有效解决继续教育市场混乱的问题

  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规范办学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规范招生权,规定招生权及其转移条件需为法律的明确授权及合同约定的合法转移,从根本上解决乱招生、欺诈招生问题。规范办学权,实行教考分离,注重实践成绩。规范管理权,实行谁批准谁管理的原则,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经评估对条件不具备的办学机构给予限制招生、停教整顿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4.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继续教育培训真正落到实处

  正确处理政府、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学员之间的关系,使各方面都能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保证继续教育有效进行。首先要提高各方面的思想认识,增强各方的主动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更新。这些调整和更新不仅需要工作中的实践锻炼,也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素养。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不但不和具体的工作相冲突,而且还会给今后的工作提供持续的知识和技能滋养。故而继续教育不是培训学员个人的事情,它是保障全民终身学习,紧跟时代步伐,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制定培训计划方面,应充分考量成人的社会角色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重视学习机会、信息、时间、地点等的有效供给。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继续教育立法应强制实施带薪学习或学习假期制度。

  5.监管到位,使继续教育培训步入新常态

  首先,建立继续教育监管制度,加大对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监督,规范其办学行为,惩处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完善教学教育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其次,建立继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以职业需求和提升岗位能力为导向,将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评价纳入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完善各级各类职业和岗位培训质量标准。另外,要建立继续教育质量多元评价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质量标准,政府、办学机构、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新机制。积极发挥区域协会、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测作用。提高继续教育发展评估方式的规范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适切性、评估方法和工具的准确性、评估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定期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总之,继续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分析研究。只有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才能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打下牢固基础。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同时加大对继续教育的监管,牢固树立全民终身教育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才能使继续教育事业大展宏图。

  参考文献

  [1]何光全.我国成人学习基本状况调查[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3(6)

  [2]张师伟.中国成人教育法制化思考[J].菏泽学院学报,2014(6)

  [3]何岩、甘琼英.全民终身化学习的教育保障机制[J].教育科学研究,2014(7)

  [4]严继昌.对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几点建议[J].当代继续教育,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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