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时间:2021-02-13 14:38:40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详解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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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在购车的过程中需要购买保险,其中第三者保险费是比较实用的险种。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介绍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第三者责任险”,听起来就有些云里雾里的味道。您看了下面的故事就知道第三者险的重要了。

  1.孙先生对自己的一时糊涂后悔万分。两周前,由于夜晚疲劳驾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位骑车男子撞倒在地,他想逃避责任,便一踏油门逃走了。但终究难逃法网,日前他作为肇事逃逸司机被公安局拘捕,同时将面对伤者巨额的医疗费。这时孙先生想到了三责险———他还能得到保险理赔吗?

  肇事逃逸绝对是遭人唾弃的行为。按规定,保险公司对有肇事逃逸行为的投保人不会有任何赔偿。除了被拘捕,这也是肇事逃逸必须付出的代价。

  2.李小姐拿到驾照后就很少开车,但有时工作需要又不得不自己开车出行,由于驾驶技术生疏,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两次出事故,需承担巨额赔偿。第一次让保险公司理赔,她感到心安理得,第二次出事后便觉得心里没有底:这次还能理赔吗?

  李小姐的担心是多余的。按照保险合同,只要在有效的保险期内,发生理赔过程中金额不超过其限额,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但保险只能给她带来经济上的补偿,出行安全还得靠自己当心。

  3.黄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觉得即实惠又实用,可最近出了一桩事故却使他很烦恼:由于原车主并没有为这辆车办理保险,因而他也就无法得到理赔。

  车辆在易手后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保险合同也要随之更改。黄先生不知是不懂还是疏忽,没有为二手车变更保险,只好自己吃“哑巴亏”了。

  4.许科长是个大忙人,最近发生了一次车祸后,他几次想去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但应接不暇的工作、会议使他分身乏术,只好一拖再拖。到他终于想到去保险公司时,已隔了很长时间,担心保险公司不会接受。结果,他顺利拿到了赔款,一颗心才石头落地。

  发生事故后,应该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投案,然后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在确定赔偿金额后,2年内都可以拿回这笔赔款。试想,没有人会在2年内一直对这笔赔款熟视无睹吧。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一、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六、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七、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1991 年9 月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 号 ) 进行确定和计算。《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 800 元、 1040 元、 1250 元、 1500 元、 1650 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方式

  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保险的连续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事故责任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一、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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