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时间:2021-02-02 16:41:53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2016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2016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小编还为您介绍了补偿金计算的相关信息。如果你需要了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可以咨询我们,还有其他的劳动纠纷你都可以在线咨询获得解答。

  案例分析

  康先生:4年前,我工作时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因单位当时未给我缴纳工伤保险,与我协商私了。考虑到我还得继续在单位工作,不好与领导闹僵,便在拿到2万元赔偿后与单位签订私了协议书。

  现在单位因调整经营结构打算裁减25名员工,我的劳动合同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所以单位打算不再跟我续签合同。请问:我是工伤8级,当时仅得到2万元赔偿,现在单位要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工伤律师:关于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关于工伤补偿,如果您协议的内容只涉及了当时的工伤医疗费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针对您的八级伤残,您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受伤时签订的私了协议,其内容只针对您当时的医疗费用,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当时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所以由基金支付的部分可向用人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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