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额降为40万

时间:2021-01-30 13:22:31 各地求职生活指南 我要投稿

辽宁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额降为40万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了贷款额度方面的政策,夫妻双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借款人一人缴存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辽宁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额降为40万

  而此前无论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贷款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省直公积金 一人贷款最高40万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了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对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此前的贷款政策为,无论夫妻双方缴存还是一方缴存,只要具备还贷能力,贷款的最高限额均为80万元。

  这意味着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将由80万降至40万元。据了解,该政策目前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相同。

  异地贷款 最高由50万降至40万

  通知还明确,相应的最高限额内,实际贷款额度按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确定。

  根据计算公式,贷款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的占收入还款比例(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系数暂定为0.4)

  假设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为1500元,贷款20年,实际贷款额度为14.4万元。

  此外,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全省14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在2009年实行了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了全省14个城市的.全覆盖。此次调整还降低了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由50万元降至40万元。

  新政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网上申请贷款时间为准。

  二套房实行“认贷不认房”

  根据最新政策,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对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其中一套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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