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贫困生优先安置公职岗位
陕西省人事厅日前下发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意见,为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开设了“绿色通道”,除可重点推荐就业外,在专业对口、能够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可优先安置县、区公职岗位。
陕西省人事厅日前在下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意见中提出,一是通过就业登记,摸清毕业生家庭情况,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就业推荐。二是在专业对口、能够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县、区公职岗位对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安置。三是有重点地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就业推荐等服务,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采取补贴等多种方式对接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支持。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达84.7万人,其中2009届应届高校毕业生24.7万人,预计经过各校和高校集中的大城市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就业后,每年返回陕西省市县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约3万人。
【陕:贫困生优先安置公职岗位】相关文章:
办公职员培训资料09-13
就业安置培训合同09-08
学员就业安置合同08-29
培训就业安置协议08-29
2016征地安置补偿标准08-01
浅谈中职学校就业安置工作08-21
2016征地安置补偿费的标准08-01
管理岗位面试常见问题02-23
销售岗位面试邀约话术09-09
员工岗位培训的目的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