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条件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7-08-12 编辑:张莉

  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准备资料,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公派留学条件申请指南,欢迎阅读查看。

  申报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三)申请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具体选拔办法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规定执行。

  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录取

  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结果在每年5月份公布,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录取结果在每年7月份公布,录取通知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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