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均可参加公派留学选拔

发布时间:2017-11-01 编辑:102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将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5000人,比2014年增加17%。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交流生等。2015年选拔简章及各项目选派办法将于2014年11月上旬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

  【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称,有关项目选派规模继续扩大,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支持非通用语种人才的海外培养。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博士生、硕士生将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将从两年缩短为一年。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拟以成班形式,全额资助教师出国研修,重点在提高教学法、双语教学等方面,期限为3~6个月。

  【今年预计资助4.8万余人】

  截至目前,已录取各类留学人员20400人,全年预计录取23000余人。已资助46000余人在85个国家学习,全年预计资助总人数48000余人。

  设立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今年7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协议,首次有计划地向教科文组织选送青年研习人员,培养和储备能够胜任国际组织工作的青年人才。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今年,经专家评审将支持22家单位的26个项目,规模为126人。

  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学业进展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终止学业,保障选派的质量和效益。访问学者、本科生须每三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须每学期向国内单位提交研修、学习报告并同时提交驻外使领馆。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何确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评审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及面试。专家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拟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国外导师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国内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录取人员。

  申请人应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须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有关项目的具体选派办法、申请条件、外语要求和申请程序等,请于11月上旬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

  【留学人员有义务按期回国服务】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服务期为两年。学生回国后如再次出国进行更高学位学习,服务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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