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6、7、8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
  3.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委托培养和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为以上专业学位的硕士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5、6、7、8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和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三、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5、6、7、8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和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与全国统考的学术型硕士生相同。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及“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的临床型方向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往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和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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