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发布时间:2017-05-06 编辑:bin

  浙江师范大学于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与杭州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个,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博士生导师(含校外兼职博导)72名,870名学术型硕士生导师,290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12名博士生(含3名国际留学生),5174名硕士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比为1:0.96,规模居省属高校第2位。

  学位点覆盖层次齐全、类型多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硕士学位点覆盖了除医学、军事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已形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征,以文学、理学、教育学为主干学科群,文理工管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

  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拓宽研究生培养平台,与科研院所、地方企业合作共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工程,打造研究生成长成才支持系统;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行“产学研”相结合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研学用”相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其中教育硕士培养提出“学中行、行中研、研中学”培养理念,构建“知行研合一”培养体系,得到了全国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兄弟高校的高度评价;改革研究生课程体系,增加一级学科平台课程,设置跨学科选修课,增设导师课程,突出个性化培养;强化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加强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构建校、院两级研究生研修、访学、交流机制,加强学位点内、导师组内研究生学术交流。

  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高校竞争力排行榜,我校研究生教育排名首次进入百强,排名第100位,较去年上升了14位;在全国师范大学排名第11位,较去年上升了2位;在省内高校排名第4位(含浙江大学)。 近五年,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提升。获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2篇,在省属高校中位居第2位;获全国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9篇,在全国83家培养单位中居第5位。研究生获省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等8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5篇,被SCI、EI、ISTP等索引收录论文957篇;申请发明专利132项,授权发明专利21项;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国家和省级赛事获奖210余人次。在武汉大学的《中国大学评价》中,2012年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92位、全国省属师大第5位、省属高校第2位。

  研究生教育大事记:

  1979年 开始招收研究生

  1993年 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 被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1999年 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2年 被批准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举办教育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004年 被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6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获批一级学科点

  2009年 被批准为工商管理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9年 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 被批准为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年 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中国史、世界史、生态学、统计学、软件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获批一级学科点

  2013年 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 获批增列工程硕士(环境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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